清明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督查工作收缴非法爆竹33箱
近日,区安监局组织工商、供销社、镇街安全办等部门开展清明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督查工作,并专门召开安全督查工作会议。
会议对前阶段督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通报,部署此次烟花爆竹安全督查工作的重点,明确工作任务。前阶段督查零售经营网点发现的隐患问题集中体现在:警示标志不明显;烟花爆竹与其他的货物混放,没有按要求摆放在专柜内;灭火器摆放位置不正确。
随后,督查组分为两组,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情况开展安全督查。督查组抽查零售网点经营情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制度、购销合同管理和运输管理情况,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对销售旺季后存货的烟花爆竹,及时进行清理,杜绝隐患。打击私自设置仓库或使用居民楼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及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行为。行动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方式,督查组在南村综合市场查获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单位3个,收缴非法爆竹33箱,已移交属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清明期间,区安监局将继续采取不定期明查暗访的方式,深入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通过日常巡查与暗访的形式,发现隐患或相关线索按程序及时上报镇街,各镇街认真履行属地职责,加大巡查力度,对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宗,取缔一宗,确保全区无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