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区农房改善项目工程建设专家巡查指导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农房改善项目建设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建立洋河新区农房改善项目工程建设专家巡查指导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相关情况
成立洋河新区农房改善项目工程建设巡查专家库,由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
(一)专家条件
1.区内外从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燃气等单位的从业人员;
3.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从事质量安全相关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工程建设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与规范,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5.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遵守工作纪律,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6.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二)推荐方式及时间
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均可,单位或个人填写《洋河新区农房改善项目工程建设巡查专家库资格申报表》(见***),同时提交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业绩资料等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申报资料报新区农房办(新区管委会403房间),联系人:刘铭,电话:0527-82668003。
二、巡查方式
每月定期从专家库抽取若干名专家,对全区农房项目进行全过程巡查指导,对省、市级示范项目进行重点巡查指导,根据工作安排,可每月开展1-3次巡查指导,巡查专家费用按照相关标准落实。
三、巡查内容
一是项目手续办理方面。是否履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是否存在非法分包、转包等行为。
二是规划设计落实方面。施工图设计与规划设计方案衔接情况;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是否落实到位;若有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否履行法定审批程序、是否影响规划设计意图;各项目帮办人是否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三是施工质量安全方面。参建单位是否具备符合要求的资质、资格;五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大纲报批、现场安全管理、抽检报验、文明施工、序时进度、实体质量及观感质量、竣工验收程序、工程档案资料等;交办督办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巡查纪律
工程建设巡查专家要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即“六不要求”:
1.不接受宴请;
2.不接受礼金、礼品(包括土特产)、礼券;
3.不违规参与或介绍特定关系人参与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质量鉴定等工作;
4.不违规参与或介绍特定关系人供应建材、苗木等;
5.不徇私舞弊,隐瞒巡查指导对象存在的问题;
6.不在工作期间参加与巡查指导无关的活动。
五、结果应用
专家组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需要整改提升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建议,由区农房办印发巡查通报,各建设单位要根据巡查通报限期整改;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由区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督办处理,对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施工单位,由区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区党工委主要领导。
***:洋河新区农房改善项目工程建设巡查专家库资格申报表.docx
洋河新区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指挥部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