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出台价格监测和发布制度引导消费者价比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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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为加强医疗机构价格监测,分析研究相关数据,合理引导经营者定价和消费者消费预期,医保局出台医药价格信息监测与发布制度。一是督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医药价格信息员1名,负责本单位常规医药价格监测报告工作。二是督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健全本单位医药价格管理制度,确保及时、准确提供价格监测信息,不得拒报、虚报、瞒报。三是督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间统一上报监测报表,报表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四是将医药价格监测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年度考核内容。五是将监测定点单位上报的医药价格信息内容适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此举进一步规范引导医疗机构合理定价,接受社会监督,合理引导消费者“价比三家”。(医保局 夏养兵 审核 夏晖 责任编辑 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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