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调控适度房价稳中有涨
2016年,面对全国房价暴涨暴跌、冷热不均的大环境,宿迁市采取了积极适度的调控措施。目前市区商品住房价格总体稳中有涨。
2014年以来,为控制开发企业虚高标价,宿迁市区规定开发企业实际成交均价与申报的明码标价方案中的销售均价相差幅度一般不超过规定幅度;为控制开发企业乱涨价,规定已开盘并对外明码标价的楼盘,原则上三个月内不得提高销售价格,超过三个月确需调整价格的,调价幅度一般不超过规定的比例,年调价幅度不得超过政府年度房价控制目标。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受全国房市和宿迁市场实际状况影响,宿迁房价持续两年回落,宿迁对房价不再制定年度控制目标。2015年9月,宿迁出台“房六条”,对住宅购房实行补贴政策。2016年9月,政府加大去库存力度,价格部门放宽市场定价调控,在全省房价上涨、中高档住房刚性需求等因素影响下,市区房价回落放缓,2016年市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4437元/㎡,同比下降1.09%。
2017年1-2月,宿迁市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4613元/㎡,同比上涨6.43%,呈现区域性上升或下降、冷热不均、总体上涨态势。价格上涨区域主要是中高档住房、学区住房、大型商业中心住房。如苏宿园区2016年9-11月别墅开盘集中,直接拉动园区2016年9-11月住房同比价格整体上涨54%;价格下降区域主要是洋河新区、湖滨新区等离市中心较远的新区,主要原因是此两区“钟摆式”工作和生活的人员较多,特别是湖滨新区,生活、商业等配套设施没有跟上住房建设步伐,导致新区工作人员较少在新区买房居住。
目前全省大多数市已采取市场定价调控措施控制房价,但全省房价仍在持续上涨。受其影响,2017年3月及以后宿迁市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总体将继续上涨,宿迁将加强开发企业市场定价行为指导和引导,控制房价过度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