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举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双十条要求新
2020年12月17日,海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在海陵区泰州(春兰)宾馆举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双十条”要求》(以下称“双十条”)新闻发布会。企业安全生产“双十条”从基层监管、社会共治、企业落实等多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没人做、不会做的问题。
“双十条”由海陵区应急管理局制定推广落实,实施近一年来,全区246家规上工业企业、1732家规下工业企业,均宣传覆盖到位,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举报2295起,整改安全隐患1250个,1至11月份安全生产事故同比下降7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初见成效。“双十条”的意义在于,进一步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一线员工安全生产职责,着力解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薄弱和安全生产工作不会做的问题。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十条要求:
知责——熟悉了解并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专人——安排专职人员每日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掌握隐患整改情况;
检查——每月带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培训——每季度组织并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
投入——每季度检查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情况;
例会——每季度组织并参与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演练——每年组织并参加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保障——每年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计划;
考核——每年组织考核一次本单位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述职——每年向本单位全体职工汇报一次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十条要求:
知情——每日班前了解上一班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问题;
学规——每日班前温习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每日班前温习本岗位应急处置流程;
设备——每日班前确认设备设施安全状态;
防护——每日班前确认劳动防护用品完好情况;
报批——每日班前报告当日危险作业需求情况;
定神——每日班中保持精神集中,做好本职工作,不串岗、不越岗;
报患——每日班中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处置,无法处置的及时报告;
交接——每日班后清理作业区域,归纳整理劳保用品,做好交接班;
总结——每日班后回顾当班安全生产情况,梳理问题意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