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序开展2018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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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在考核的内容上突出对工作人员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主导思想,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能力素质提出更高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人员队伍。考核中严格控制各单位优秀比例不超过15%,优秀等次向单位主体岗位的一线职工倾斜。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晋升、调整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及续订聘用合同等的必备依据。对于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的人员,如果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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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6:47: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