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优秀管理城市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流动摊贩管理,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经市政府同意,设立渔婆桥、江华街、步行街、胜利街、白马、振华学校、车站路、医药会堂等8个临时摊贩疏导点,引导流动摊贩入点经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疏导对象
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流动摊贩、在靖少数民族游商及外来摆摊困难人群。
二、疏导种类
排档小吃、烧烤、熟食、煎饼、小百货(服装)、花卉、水果、蔬菜及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
严禁禽畜、水产、生肉、屠宰等品种进入临时疏导点经营。
三、招拍程序
6月4日至5日,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特困人员、残疾人员、下岗工人携带相关证明证件或文件(残疾证、低保证明文件、下岗证)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提出申请。
市城管局联合市民政局、公安局和属地政府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的,市城管局通知获得参拍资格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与疏导点内摊位拍租。
四、返租政策
疏导点管理方将对摊贩经营情况进行考核打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及以上为良好,80分及以上为合格。
对特困户、残疾人、下岗工人、在靖少数民族,考核优秀的返还租金80%,良好的返还租金70%,合格的返还租金60%。
对其他人员,考核优秀的返还租金50%,良好的返还租金40%,合格的返还租金30%。考核低于80分的不返还租金。
对于本地自产自销人员,以进驻次数收费,一次一缴,一次1元。
渔婆桥疏导点不适用返租政策。
五、自公告之日起,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流动摊贩占道经营。
咨询电话:0523-84832375 监督电话:0523—12345
靖江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