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溧)拟征公告〔2021〕6号
东屏街道长乐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长乐农业园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依据关于南京市溧水区东屏镇现代农业示范园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溧发改审[2016]400号),本地块拟用于长乐农业园项目建设,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东屏街道长乐社区陈家组、凉蓬组,项目四至范围为东至戴山线,南至长乐佳苑。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9日,由溧水区东屏街道、规划资源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等,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