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晓辉姚超同志任职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9日发表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李晓辉同志任江宁街道四级主任科员;
姚超同志任江宁街道一级科员。
任职时间自2020年8月起算。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江宁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4 10:11:2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