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全国禁毒经费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座谈会在西宁召开
8月18日至19日,全国禁毒经费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座谈会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国家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禁毒基金会秘书长陈兴友主持会议,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孙劲峰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公安厅(局)禁(缉)毒总队(局、处)长、秘书科长参加会议。
全国禁毒经费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座谈会在西宁召开
会上,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等8家禁毒装备研发单位分别介绍了禁毒装备管理使用、技术发展情况,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青海等8个省区就加强公安禁毒经费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作了经验发言。会议还就如何推进禁毒经费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分组讨论。刘跃进局长在讲话中,回顾总结了近年来全国禁毒保障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禁毒保障工作做了部署。
会议指出,禁毒保障工作是禁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就从禁毒工作的特殊性出发,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禁毒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为禁毒保障提供了特殊的政策支持。各级禁毒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保障政策,把各项禁毒保障政策吃深、吃透,积极争取各级保障责任落实到位,通过制定地方法律法规、协调发展改革、财政联合发文等形式,明确和细化保障政策,建立与本地财政支出相适应的经费增长机制,构建“机制投入”的保障模式,使禁毒工作得到稳定、长久的充分保障。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规划和预算工作,要掌握制定经费规划和预算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方法。要切实摸清本地毒情形势,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计划的基础上,科学核算本地禁毒经费需求。要依据两办32号文件等规定,对经费规划和预算项目进行科学分类,明确经费预算申请渠道。要通盘考虑好各项禁毒业务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各项业务经费在预算总额中所占比例。各地制定申报规划预算,不仅要积极主动,而且要客观、规范,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要根据实际工作需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申报立项,落实好有关建设条件,遵循有关建设规则,认真执行建设标准,确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既依法合规建设,又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会议强调,随着面临毒情形势的发展变化,禁毒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一定要有限的禁毒经费分配好、使用好,保证禁毒重点工作和中心业务的顺利开展。各地要牢固树立全国禁毒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紧紧围绕禁毒人民战争这一大局,找准当地毒情和禁毒工作在大局中的位置,重点进行投入。要把中央补助地方禁毒专款重点用于保障中央关注、事关禁毒工作全局的禁毒重点工作,把省级的禁毒补助专款重点用于保障省内重点工作。对下补助要尽可能采取装备补助的形式。各地要集中财力办大事,不要搞平均分配,切实把有限的禁毒经费用在“刀刃”上。要切实把禁毒保障向一线倾斜,解决基层保障实际问题,增强基层保障实力,提高基层保障水平。要针对毒品问题的跨地区性、禁毒工作的整体联动性特点,必须统筹安排经费投入,合理调配禁毒资源,切实发挥禁毒投入的整体作用。
会议要求,要坚持保障与管理并重的理念,充分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禁毒保障效能。要积极协商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制定本级禁毒专款的管理办法、禁毒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等规章制度,使禁毒经费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积极推进禁毒经费装备信息化建设,尽快开发禁毒经费装备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禁毒经费装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动态掌握和监管。要会同财政、公安装财、审计部门研究制定禁毒经费装备管理绩效考评及奖惩办法,加强对禁毒经费装备的管理使用的考核监督。要通过建立奖励机制、改进和灵活运用核拨方式等措施,推动各地落实配套资金,引导经费投入方向,切实发挥禁毒补助专款的导向作用。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禁毒保障工作组织领导,落实专职人员,充实保障力量,加强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保障队伍素质能力。各级公安禁毒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禁毒保障工作作为事关禁毒工作全局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研究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和困难。要充分发挥禁毒办职能作用,积极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争取领导重视支持。要加强与财政、发改部门以及公安装备财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交流,共同推进工作。要加强从事禁毒保障同志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保障工作能力。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设,严格执行经费财务和装备管理有关规定,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