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NRD1702011号关于尽快落实上坊片区旧城改造后居民配套服务用房的建议
建议所提内容:
代表提出上坊旧城改造,原社区文化站、活动中心、上坊医疗站等已经全部拆迁,社区现在无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场所,需要有健身室、电子阅览室、图书室、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基础活动空间,且上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距居民住宅区5.8公里,出行不便。建议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给予社区居民配套服务用房和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主办单位答复意见:
对江宁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JNRD1702011号建议的答复
在规划编制方面。2014年,南京市政府批复了《南京江宁上坊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成果严格按照公共设施配套要求的人口规模、服务半径,在上坊片区内配套居住社区中心2处、基层社区中心3处,对各类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进行了统筹考虑,并明确了具体的建设内容:
居住社区级公共设施的设置,以服务半径500-600米内的3-5万左右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设有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公共文化设施、体育设施、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和商业服务设施等。
基层社区级公共设施的设置,以服务半径200-300米内的0.5-1万左右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配有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体育活动站/场、基层社区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内容。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与实施的品质,执行好《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2015年)(以下简称《标准》),指导公共设施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和方案设计工作,2017年南京市规划局制定了《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执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化居住社区中心、基层社区中心中的各项公共设施配套,以及近年来新增公共设施的设置要求。
在规划管理方面。1、在出具居住社区中心、基层社区中心规划条件时,严格按照《标准》和《细则》要求,明确建设规模、用地规模及设置要求;出具住宅地块规划条件时,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应按每百户不少于20-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在规划设计方案中应明确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时序;必备的公共配套设施应与首期项目同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步规划核实”。2、在规划方案审批以及规划许可时,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及相关规范要求对居住社区中心、基层社区中心、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审批,确保需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模及设计标准等要求都能落实到位。在规划批后监管环节中,确保上述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要求如期建设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在规划实施方面。目前,临近上坊安置房片区在建1处居住社区中心,配建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等公共设施。同时,紧邻祈泽佳苑小区已建成基层社区中心1处,配建了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体育活动站、社区服务中心、托老所等公共设施;环镇东路以西已出让代建基层社区中心1处,配建了菜市场、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体育活动站(场)、基层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社区一站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院、育儿园、邮政所等公共设施。
近期,为加快该片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我局已与上坊建设沟通,要求其严格控制后期住宅地块的挂牌出让进度,尽快完善该片区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2016年上坊建设关于上坊片区新挂牌出让土地向开发商回购相应面积的门面房的申请经区政府批示同意。目前我局在出具新挂牌条件及新挂牌出让地块方案审批时已按上坊建设回购门面房要求配建商业配套设施,社区可与上坊建设就回购门面房事宜进行具体对接。
南京市规划局江宁分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