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宁(浦口区)拟征公告〔2020〕32号——高华四期经济适用房(
汤泉街道高华社区、九龙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高华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依据《关于高华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浦行审投字〔2020〕82号),本地块拟用于高华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注]: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一)至(四)项规定)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汤泉街道高华社区下庄组、九龙社区上庄组(东至孙觉路、西至玉带街、北至横二路、南至水仙路,详见附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8月22日,由汤泉街道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 抢栽抢种;
(二)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 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 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 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