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
行政人员: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实有在职人员43人,退休人员19人。
事业人员: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实有在职人员8人,退休4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法制宣传工作;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司法所建设,负责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办市司法局授权办理事项;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年度工作任务
一是积极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推进普法重点品牌项目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
二是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控工作。加大心理矫治力度,规范社区矫正组织建设;强化安置帮教对象的衔接管理,提高安置帮教工作实效。
三是推进法律服务提档升级;引导律师在依法执业的同时积极为维护社会稳定出力。
四是提升公证服务民生能力。整合优质资源,拓展新兴证源;为民生项目提供公证服务。
五是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工作模式;完善法援联络点运行机制;规范法律援助办理流程,提升援助案件质量。
六是巩固人民调解专项活动成果,加大重大疑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推进积案化解,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实效。
七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四、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全系统部门预算总额1989.13万元,其中:局机关1451.17万元,下属单位537.96万元。
(一)收入预算
1、公共财政拨款资金1792.59万元。
2、上年结转196.54万元。
(二)支出预算
本年度支出预算1989.1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62.8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68.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9.67万元;项目支出926.28万元。
(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说明
1、公共安全支出1732.7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司法行政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2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00.1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发放提租补贴的支出。
(四)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项目支出926.28万元,主要项目如下:
1、法制宣传工作专项经费80万元 ;
2、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专项经费80万元;
3、法律援助办案专项经费60万元;
4、基层司法业务专项经费226.28万元;
5、公证工作经费338万元;
6、公证处聘用人员劳务费97万元;
7、设备购置及网络信息建设费45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鼓楼区司法局“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数为1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