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层转***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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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7日发表
各街道(高新区),各相关部门:
现将《***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3号)和省安委办相关转发文件(苏安办电〔2019〕24号)及市安委办层转文件一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各街道(高新区),区建设局、区房产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等部门于10月28日前将专项整治相关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区安委办。
玄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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