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皇姑区政协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皇姑区政协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皇姑区政协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皇姑区政协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沈阳市皇姑区政协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和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一)政治协商是指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专题座谈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的代表参加的协商座谈会等。
(二)民主监督是指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事实,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或主席会议向中共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或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中共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
(三)参政议政是1994年3月修订政协章程时列入人民政协主要职能的,这反映了人民政协工作在新时期的新发展。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参政议政的内容与形式除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规定的内容和形式外,还包括选择一些系国计民生或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多种形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献计献策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沈阳市皇姑区政协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沈阳市皇姑区政协本级
第二部分 皇姑区政协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皇姑区政协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2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2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51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24万元,降低16%,主要原因是节约了各项经费。
(二)支出总计72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8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129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8万元,降低5%,主要原因是节约使用各项经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1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40万,降低7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皇姑区政协2017年整体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万元,项目支出12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553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6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等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10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1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0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0万元,主要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9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6万元,增长150%,主要是招商引资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9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等,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2017年因公出国费比上年增加9万元,增加100%,主要是招商引资需要出国。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2017年公务用车维护费比上年减少5.1万,下降85%,主要是公务用车出车次数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1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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