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12月23日,区十三届人大会常委员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宝晖,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罗丽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维铮、姚俊刚出席会议,常务副区长曹阳、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白雪峰、党组成员邢维铮、区法院院长李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晓涛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万成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区政府关于调整于洪区2019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调整于洪区2019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审议区政府关于于洪区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及2020年债务预算安排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于洪区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及2020年债务预算安排的决议;作出关于调整于洪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向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交的有关文件、文件草案;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向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通过决定人事任命事项;作出关于接受朱文波同志辞去于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作出关于高政威同志为于洪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作出关于接受王忠昆等辞去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补选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上文件及文件草案本次会议原则通过,将提请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会议决定任命高政威、刘志海、周长梅三位为于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决定高政威为于洪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会议对关于接受王忠昆等同志辞去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进行表决。朱文波、高政威、罗丽萍、刘红俐、王雷5位同志当选为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