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14项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下放至镇(街道)层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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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4日发表
辽中区14项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下放至镇(街道)层级办理
发布时间:20-11-23 来源:营商局、市民服务中心
辽中区营商局联合区市民服务中心加大力度,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将14项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到镇(街道)层级政务服务中心(所)办理。
按照市营商局要求,辽中区相关10个部门从市指导目录清单36项中选取18项拟下放事项。为确保下放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区营商局、区市民服务中于11月19日共同组织17个镇(街道)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召开赋权工作对接会,对拟下放的18项政务服务事项逐项进行核准敲定。经充分论证并考虑镇(街道)实际承接能力,最后确认14项,包括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小餐饮经营许可、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等。此次权力下放,切实扩大了群众就近办的服务范围,也是我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撰稿人: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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