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行政执法机构公告20197号
根据中共康平县委办公室 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规定》的通知精神,经康平县司法局审核确认,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主体类别为行政机关。
主体名称: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体类别:行政机关
负 责 人:王晓魁
地 址:康平县迎宾路
电 话:87344786
执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省、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政府人才工作工作综合管理;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就业创业扶植援助政策、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贯彻执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贯彻执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失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失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市、县有关要求,维护农民工核发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等。
凡我县未经审查、确认和公告的行政机关组织,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实施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相对人有权拒绝和举报。
举报电话:67989828
特此公告
康平县司法局
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