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动监局加强屠宰检疫确保上市肉品安全
县动监局加强屠宰检疫确保上市肉品安全
发布时间:13-12-23 来源:辽中区政府
县动监局建立、完善五项措施保障屠宰检疫规范开展,确保了上市肉品安全。
规范屠宰检疫程序和操作。严格执行生猪入场查证验物制度,严禁手续不全或无效、证物不符、染疫或疑似染疫生猪入场;加强待宰巡查,及时将非健康猪转入隔离圈或进行急宰;开展宰前巡查,健康生猪才能屠宰;严格进行同步检疫,扎实开展“瘦肉精”监测;复检合格后才予以出证、印章。
规范检疫证照及表格填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记录表格,项目填写齐全,内容简明准确、规范,字迹清晰,人名、地址等准确完整。
严格检疫证章标识的管理。检疫证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保管,建立检疫标识出入库台帐,实行可追溯管理;严格检疫证章标志的使用,严禁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以及非定点屠宰生猪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或加施动物检疫滚筒印章。
强化市场肉品的检疫监管。定期巡查、突击检查肉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肉品经营场所,对检疫合格证填写不规范,不按要求使用检疫验讫印章的,追究相关检疫员责任。严肃查处经营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经营检疫不合格、病、死猪肉,以及逃避检疫的行为。
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通过查阅记录记载突出检查等方式,督促检疫员落实检疫措施和规范填写相关证、书,完善相关记录记载,形成从定点屠宰场进入市场品肉的质量安全可追溯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