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海城市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海城市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分单位)
三、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按功能科目)
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九、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一、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表
十二、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三、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分单位)
十九、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二十、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海城市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城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海城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共设置职业和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体卫艺科、审计法规科、人事科、信访办公室、计财装备科、安全科、审批科、综合办公室、中高考服务指导中心、监察室、武装部、团委等14个科室,在职公务员24人。党政班子由11人组成,包括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检组长1名、党委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工会主席1名,统战部长1名。
海城市教育局负责管理全市304所学校,其中公办小学238所,初中38所,高中7所,职业学校5所,民办学校6所,电大、中心幼儿园、卫生学校、特教学校、职教中心各1所。另有市招考办、素质教育中心、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学生保健所、进修学校五家事业单位。
海城市教育局工作职能主要是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重要规章制度,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努力办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负责局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及中小学校长的选拨任用和管理,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教师全员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及高中、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工作;协调指导学校的环境治理和安全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教育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城市教育局机关
2、海城市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
3、海城市学生保健所
4、海城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5、海城市教师进修学校
6、海城市勤工俭学办公室
第二部分 海城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海城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城市教育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海城市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城市教育局部门 2018年收支总预算4068.02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海城市教育局部门收入预算 4068.02万元,比上年增加511.33万元,增长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49.02万元,同比增加567.18万元,增长16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19万元,同比增加 -2万元,增长 -9.5%。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导致预算有所增加;二是新增项目导致预算有所增加。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海城市教育局部门预算总支出4068.02万元,同比增加支出511.33万元,增长14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278.22 万元,增长16 %;项目支出增加308.1万元,增长18 %。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新增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关于海城市教育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海城市教育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68.02万元,收入预算为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049.02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19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行政运行217.8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5万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367.39万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24.81万元、教师进修998.11万元、其他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支出69万元、其他教育支出47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8.3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5.62万元、养老保险缴费237.9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5.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6万元、医疗保险缴费10.52万元、事业医疗保险缴费72.76万元、住房公积金141.8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海城市教育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049.02万元,比上年增加567.18 万元,增长14%。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导致预算有所增加;二是新增项目导致预算有所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海城市教育局财政拨款支出4049.02万元,同比增加支出567.18万元,增长14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8.22万元,增长16 %;项目支出增加308.1万元,增长18%。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新增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三、关于海城市教育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城市教育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39.5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38.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4.29万元。
人员经费 1883.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6.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海城市教育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6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7.47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7.7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23 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有关规定以及2017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从而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减少公务用车数量,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压缩公务接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市教育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 2039.52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40万元是用于考点升级改造项目所需。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拨款40万元,是用于考点升级改造项目所需。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海城市教育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单项没有在200万元以上的,所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零,无绩效考核支出项目。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没有纳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项目支出单项也没有在200万元以上的,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三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