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岫岩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岫岩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分单位)
三、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六、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九、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十、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十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二、2020年部门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三、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四、2020年部门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五、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六、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十七、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九、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二十、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明细表
二十二、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二十四、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二十五、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四部分 岫岩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岫岩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 公开原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第三条 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方便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三)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按规定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中的答复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部门预算信息(***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预算单位构成等。
(二)部门预算表。主要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等。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主要包括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等。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涉及本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六条 部门决算信息(***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等。
(二)部门决算表。主要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等。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主要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决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等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等相关信息。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涉及本部门决算公开表中的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第四章 公开方式
第七条 预决算信息在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
第五章 公开程序
第八条 根据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本部门公开预决算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岫岩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按本部门职责情况说明,以下仅供参考)
(一)组织贯彻国家、省、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章草案;负责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组织实施;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节政策建议和调控目标;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定高新技术产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九)依法行使全县电力行政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
(十)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
(十一)负责协调推进全县信息安全和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除公共电信网)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三)负责谋划与指导全县工业产业集群发展,负责全县工业产业集群综合、分析工作;培养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十四)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推进企业融资、创业、培训等服务平台建设。
(十五)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的相关政策,制定我县企业市场开拓扶持政策;促进政府与企业在各领域开展合作。
(十六)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成品油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县成品油经营网点的发展规划;协调成品油经营活动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县成品油流通市场的监管。
(十七)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推进全县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和新业态建设,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进出口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全县国际市场开拓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在国(境)外举办的各种对外经贸治谈会,组织指导和参加全县开拓国际、国内市场贸易促进活动,拟订全县外贸出口基地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加工贸易发展。推进全县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拟订和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十八)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十九)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二十)拟订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以县政府名义举办的国内外经贸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联络工作及项目***落实,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协调服务以及统计、监督和绩效考评等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落实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平台建设,负责联系异地商会和异地辽宁商会、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
(二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区域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和经济技术交流工作。
(二十二)处理全县在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对全县派驻国外的经济贸易机构和企业实行统一管理,联系我驻外使领馆商务处和国外驻华商务代表机构。按权限负责全县商务系统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审批和商贸来访团组接待工作。
(二十三)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配合实施贸易救济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国际贸易摩擦的应诉工作。
(二十四)宏观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按规定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审核县级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核准设立国外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我县代表机构。负责对全县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检查监督。
(二十五)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对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或备案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二十六)指导全县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政府对外援助和受援助相关工作。
(二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定。
(二十八)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全县外事工作。拟定全县外事工作规划和重要外事规定,拟订和组织实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检查全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全县重大外事、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重要的涉外事务;负责指导和管理我县各部门、各单位与中国驻外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
(二十九)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十)承办县级领导同志出访和邀请国外有关人员来访的具体事宜,负责全县因公出国的管理工作;办理全县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业务。
(三十一)负责在我县举办的国际会议的管理工作;参与以县政府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活动的策划和联络工作;负责接待来我县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指导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外宾接待工作。
(三十二)管理我县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组织和友好人士间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审核和报批手续,指导我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三十三)负责来我县采访的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的管理;指导我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三十四)办理和参与全县涉外案件的对外交涉工作;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境外涉岫突发事件,保护境外我县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我县域内涉外突发事件。
(三十五)负责向全县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我县重要涉外报道稿和有关其他文章,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三十六)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全县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事件。
(三十七)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我县涉及香港、澳门有关事务,审核、审批我县因公赴香港、澳门任务,办理赴港澳通行证。
(三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岫岩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一级预算单位。
第三部分 岫岩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0年岫岩县**局预算公开表(http://www.xiuyan.gov.cn/)
第四部分 岫岩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岫岩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 万元。
(一)收入预算370.63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370.63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0 万元;
3.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0万元;
4.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0 万元;
5.其他收入 0万元。
(二)支出预算内 370.6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370.63万元;
2.项目支出 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6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7.9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4.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3.65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岫岩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 370.63万元,比上年增加 73.48万元,增长24.73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63万元,同比增加73.48万元,增长24.7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0 %。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外经贸局并入人员增加;二是2019年新招录9名公务员;三是特资办派驻,人员费用增加。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岫岩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总支出370.63万元,同比增加支出73.48万元,增长24.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3.48万元,增长 24.73%;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 %。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外经贸局并入人员增加;二是2019年新招录9名公务员;三是特资办派驻,人员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岫岩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所属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0.63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0.63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68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6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4.38;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8.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岫岩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70.63万元,比上年增加73.48万元,增长24.73%。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外经贸局并入人员增加;二是2019年新招录9名公务员;三是特资办派驻,人员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岫岩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所属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0.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8.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56万元。
人员经费268.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6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 万元、公务接待费1.23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0年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47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 0.5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车辆开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 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岫岩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2020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
(五)预算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没有绩效考核支出项目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债务支出,项目支出单项也没有需要绩效考核的项目,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明细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中没有数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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