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小区新新小区配套施工排水工程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新小区、新新小区配套施工(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新小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关于兴盛南路东、民安街南保障性住房(建新小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鞍发改审投【2013】27号、鞍发改审投【2013】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已在鞍山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站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排水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建新小区、新新小区配套施工排水工程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千山区兴盛南路东、民安街南;千山区西宁街东、同心街北。
2.3招标(业主)人:鞍山市千山区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雨水管线;污水管线安装;钢筋混凝土化粪池。
2.5合同估算价:50万元。
2.6招标范围:
雨水管线;污水管线安装;钢筋混凝土化粪池。(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计划工期:2016年7月7日开工至2016年8月6日竣工,共计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投标人须具备BBB级(含)以上信用等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
5、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8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4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26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千山区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鞍山市鞍海路28号 | 地址: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7号 |
邮编:114001 | 邮编:118002 |
联系人:崔庆军 | 联系人:王洪月、高惠娥 |
电话:0412-2316559 | 电话:0415-3195013 |
传真: | 传真:0415-3195017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fyzbdl@126.com |
网址: | 网址:www.lnfy.com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大连银行丹东开发区支行营业部 |
账号: | 账号:779***********6 |
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