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警划禁区严明纪律守规矩
鞍山市公安局党委从严制定“十个严禁”
市公安局党委为了深入贯彻******系列***精神,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建设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忠诚可靠、素质过硬的公安队伍,近日制定实施了《鞍山市公安局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规定》,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警对党必须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必须同***保持高度一致,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做到“十个严禁”。
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予以从重惩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或发生严重案件的单位,将从严追究单位党组织、纪检部门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为了保证“十个严禁”得到坚决的贯彻执行,市公安局党委一是专门向全局下发了通知,从严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二是组织开展一次“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教育活动。三是在遵照执行《规定》上,坚持以上率下,机关要为基层作表率,领导要为民警作表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民警签订“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承诺书”。四是组织开展党纪条规知识测试活动,进一步增强全警人员党的意识和纪律意识。五是要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强化正风肃纪,有效形成良好的公安政治生态,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和纪律的严肃性,为鞍山公安机关履行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