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公开承诺优化营商环境
为贯彻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决策部署。近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大会。市工商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把“放管服”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而努力。现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
1.深入推进“三证合一”改革。进一步扩大改革成果,今年将印章备案和社会保险登记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范畴。
2.放宽企业注册登记条件。下放企业名称初审管理权限,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
3.实行“一照多址”改革,探索“一址多照”改革。
4.减少审批前置事项。严格执行前置审批事项动态目录,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
5.推进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建议注销登记试点工作。
二、强化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
1.实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完善市场主体、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随机抽查执法行为,加强随机抽查结果的公示和运用。
2.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库、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库建设,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实施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3.开展企业定向抽查与市场主体不定向抽查,清理休眠企业,严厉打击不诚信经营行为,营造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
三、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服务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1.开展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宣传。向相关单位发放《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文件汇编及有关问题解答》,宣传解读有关名录建设的政策及下步工作举措。
2.利用企业扶持政策帮助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出台《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实施“一照多址”经营场所备案指导意见》。扩大“一照多址”登记备案制度适用范畴至市域范围,支持小微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3.继续开展个体户转企升级工作。以市政府“个转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2016年度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绩效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力争完成省政府工作任务。
四、严格涉企检查,优化地区经济发展软环境
1.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无过错推定,坚持“无咎不扰”,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秩序的干预。
2.取消行政性收费政策。暂停征收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停止征收企业年检费和协会会费。
3.出台《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优化投资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十项暂行规定》。对涉企执法检查行为,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和行政强制措施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建立了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制度;通过对权责清单的界定和执法主体资格的管理明确了行政执法权限和主体资格;对案件司法移送提出了详细的规定。
4.实行负面清单制度。没有违法举报、没有上级安排的专项整治,没有上级交办的案件,一律不准到企业执法检查。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