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检察院规范实施检察审讯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既是规范检察审讯,及时有力地固定证据,又是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有利于推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顺利开展。南县检察院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规范化实施,确保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强化监督制约,确保录音录像资料公正运用。每次同步录音录像都由侦查部门依程序申请,报相关负责人批准,派专职技术人员实施录制,并严格讯问和监控分离,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录制机房。同时聘请人民监督员对同步录音录像进行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并将监督落实到实处。
二是提高办案人员的讯问水平和技能,规范侦查行为。通过组织观摩和互谈心得体会等方式帮助办案人员提升讯问能力。每次讯问前要求办案人员就犯罪嫌疑人性格爱好、家庭、已获得的证据和应对特殊情况的措施等制作讯问方案,以增强讯问的针对性,避免盲目性。并且规范办案人员的讯问行为,确保讯问过程合法有序。
三是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将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纳入法庭审判示证质证范围,从而促进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应用。
四是完善软件硬件配置,增设专业技术职位,给予技术人员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同时加快装备的更新换代和同步建设,使技术装备满足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要求。(肖赛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