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供销社全面完成市政府实绩考核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鞍督考发〔2018〕10号)文件的要求,鞍山市供销总社根据本单位实绩工作考核细则及考核标准,逐条梳理指标全年完成情况,认真对照,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各项考核指标的上报工作。
按照文件要求,市社督考办牵头,各相关处室积极配合,对市社2018年度承担的各项工作指标都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全面进行自查自评和材料汇总,做到严格考核标准,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数据准确、标准明晰、结果真实,特别是指标证明材料报送审核,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节点开展工作,杜绝报送审核材料不严肃不认真、漏报指标或证明材料等问题。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市社承担的市政府实绩考核细则的10项职责任务指标、7项重要工作指标、29项党建考核指标均顺利完成,并在市实绩考核平台完成了上传填报工作,各项指标均填报及时准确。同时,市社向市考核办报送了“三争取”情况统计表、加分申请表、减分报告表等纸质版证明材料,顺利完成了2108年度市政府实绩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