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霾过后空气转优
市环保部门八项措施对控制雾霾持续加重蔓延起到重要作用
10月31日至11月1日,我市遭遇有史以来最重雾霾天气,城区环境空气质量AQI指数突破最高限值500,处于爆表状态。市环保部门八项措施对控制雾霾持续加重蔓延起到重要作用,截止到11月2日12时,我市环境空气质量AQI指数降至35,环境空气质量为优。
10月31日,我市城区遭受今年以来最为严重的霾袭击。当日早6时开始,城区环境空气质量AQI指数突破最高限值500,处于爆表状态,整个城区陷入霾笼罩之下。天空灰蒙蒙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呛人的味道。这种重度雾霾天气一直持续到11月1日夜间。雾霾形成主要是由于冷暖空气交替,形成逆温层,地面风力小,扩散能力下降,造成大气无法交换,再加上空气湿度相对较大,使空气中的污染物凝结,不易扩散。受霾影响,由于能见度全天低于盲降标准,当日鞍山机场北京、上海的两个航班临时取消,广州飞鞍山航班备降沈阳桃仙机场。高速公路对行驶的车辆进行限速。
为有效控制雾霾蔓延趋势,10月31日上午9时,市环保局召开紧急会议,做出应对雾霾天气的八项决定:通过媒体建议老人、儿童、体弱多病者控制外出频次,做好外出防护措施;对所有大气污染源实施24小时巡查,严厉处罚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行为;对重点大气排污企业实施限产限排;对扬尘污染严重的施工工地全部叫停;对矿山尾矿库扬尘进行严格控制;严禁秸秆焚烧;对黄标车和尾气超标的车辆严格限行;对环境敏感地段实行洒水保洁;对未来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实时发布。同时市环保局派出11个检查组分赴海城、台安和各个重点区域及重点行业进行24小时巡查,市环保局24小时值班值守,实施一把手负总责的监管调度机制,全力应对环境突发事件。
当日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和乡镇政府共成立43个监察组,出动监察人员421人次,监察大气污染重点企业81家,检查供暖锅炉房22个,检查施工工地41个,对城区3条主干线实施了黄标车限行监察,对3个镇的14个村禁烧情况进行了监察。对3家超标排放企业和2个锅炉房下达了行政处罚,对3家未停工的施工工地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对全市22家企事业单位、学校的94辆通勤车、货车进行了抽查,对9辆排放超标车辆实施处罚,责令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进行维修整改,凡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车辆,将强制停止运行。查处秸秆焚烧和垃圾焚烧案件6件。
随着风力加大,湿度降低,加之控制措施的实施,2日早晨开始,我市天气状况明显好转,雾霾逐渐消散,特别是中午12时左右,我市环境空气质量AQI指数降至35,环境空气质量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