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劳动就业服务局稳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争创省级四星就业服务标准
2015年,台安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按照《辽宁省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方案(试行)》的部署和要求,成立了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台安县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纳入就业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的627项四级标准基础指标逐一对照检查,找问题,找不足,梳理分类,并积极整改。
一是建立服务区域设置与服务项目相统一,设立一台七区,设立总服务台、信息发布区、职业介绍区、职业指导区、培训服务区、创业指导区、人事保障代理区、就业与失业管理区。
二是完善服务制度,设置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AB角工作制度、定期通报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实行“四公开”,做到“三亮明”,制定和完善各项服务标准,推广公约和服务用语,规范服务行为,倡导公共就业标准化服务。
四是使用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标识,在宣传资料、工作手册等规范化使用。
五是逐步完善标准化软、硬件设施,设置高标准的等待休息区,大厅悬挂电视,播放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放置触摸屏查询机,供服务对象自助查询政策、业务。配置电子显示屏、POS机、叫号机、取号机、公告栏、信息栏等设施。建立创业宣传片播放区,开展分类指导,利用投影仪、展板、电视、宣传页等方式进行创业展示。建立招聘区,设置远程视频面试平台。各服务窗口设客户评价系统器,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牌,公开服务电话。窗口摆放桌牌,设置意见箱。工作流程图、服务承诺、工作纪律20条、工作文明用语39条、工作禁语40条等公示上墙,让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和个人一目了然。在服务大厅显著位置摆放就业宣传资料架,每个服务窗口摆放资料栏,让就业政策宣传材料随手可得。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雨伞、拐杖、老花镜、饮水机、纸杯等便民服务设施。做到宁可自己多费一遍事,不让群众多跑一趟路,争创创建省级四星就业服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