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快社会办医脚步
到2020年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服务量和床位比达30%以上
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等医疗机构;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均向社会资本开放。近日,我市出台《鞍山市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服务量和床位比达到30%以上,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鼓励办医养结合医疗机构
我市明确社会办医发展方向。我市社会办医的重点发展方向为资源稀缺地区,如新建城区、农村乡镇、边远山区等;医疗服务薄弱环节,如医养结合型机构、护理院、老年病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高端医疗服务,如提供特需服务和非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如口腔科、妇产科等。同时,鼓励引入社会资本推进公立医院重组和改制。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或与养老机构合作,提供医疗护理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中医药、温泉、山水等优势资源,积极培育健康服务新业态,补充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
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
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均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机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模式。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社会资本申办医疗机构不受机构数量、选址距离的限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专科医院,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推动建立区域性检验中心
推动建立区域性检验、影像中心,面向所有医疗机构开放。大型设备配置饱和的地区不允许新增大型设备。推动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结果互认和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等资源共享。不断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工作。鼓励大型公立三级医院符合条件的医师在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同时,不断完善多点执业医师的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险等工作。
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
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范围(先期选择部分机构进行试点),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安排政府投资支持卫生事业项目建设时,对于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和公立医院同等对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接本地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逐步纳入全市急救网络,执行政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并按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获得政府补偿。
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医保
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全市城镇职工、居民和新农合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规范各类医疗收费票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统一的医疗收费票据,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符合规定的***,作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凭证,同时细化不同性质医疗机构收费和票据使用与医保基金的结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