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查组对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进行反馈
9月13日,省安全生产督查组对我市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副市长王金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5日至13日,省督查组对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了督查工作,先后检查了2个区(县)、2个政府部门,抽查了14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及单位。检查中发现政府及部门存在的问题8项,企业和单位的隐患和问题共124项。
督查组认为:抚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督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为: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平衡,安全生产大检查上热下冷、层层衰减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动抓安全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缺少安全生产痕迹化管理,未能完全做到履职尽责有章可查、监管执法有迹可循。巡查、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整改力度有待加强。舆论宣传不积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大部分企业未使用辽宁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督查组建议我市要进一步提高对即将到来的国家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认识,按高标准、严要求准备,迎接好十九大召开。要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力度,迎检材料、资料要有明确对应关系,符合国家要求。充分展示出抚顺抓好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和工作成效,为我省争光添彩。
副市长王金华指出:督查组反馈情况,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既充分肯定了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我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具有很强指导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真正以此次省督查组反馈意见为动力,举一反三,狠抓落实,着力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做好抚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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