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
5月9日,新宾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对旺清门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教育学习。在集中教育会上,新宾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长王玉结合本辖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和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三个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教育。
一是基于社区矫正对象普遍存在法制意识淡薄、心理状态不稳定等问题,深入浅出地向社区矫正对象介绍了社区矫正的概念、社区矫正应遵守的规定、社区矫正奖惩类型等有关知识,并组织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通报了近段时间社区服刑人员的悔罪改过情况,结合案例生动说明了矫正期间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
二是对矫正对象讲解了其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以及在矫正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报告制度,按月上交思想汇报,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等各项活动。
三是进一步强调了纪律和要求。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摒弃不良行为和恶习,树立改造意识。
此次集中教育活动,进一步明确了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报到、思想汇报、参加学习教育等日常监管制度,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在教意识,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参与活动的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规定,服从监管,积极改造,加强自我约束,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多做对国家、对社会有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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