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东港自然资源局2019年第13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166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北井子镇201国道南侧东港电磁线厂办公楼东侧地块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井子镇201国道南侧东港电磁线厂办公楼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项目位置:北井子镇201国道南侧东港电磁线厂办公楼东侧3,建设单位:辽宁盛世电工有限公司
4、用地性质:商业金融用地
5、主要内容:
DK1:用地性质:商业金融用地;总用地面积:1052.0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052.0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7;建筑密度:不大于7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5%;停车位:不小于20个;出入口方向:南侧。
DK2:用地性质:防护绿地;总用地面积:1332.4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332.4平方米。
二、公示时间: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26日
三、公示方式:政府网站、工地现场
四、意见反馈渠道: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限内向东港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反馈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等复印件(如不是本人产权,反馈意见时请提供委托授权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东港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415-7117708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