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文化综合执法队开展今冬明春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转发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新广保字【2017】25号)的文件精神,维护我县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取得实效,我县文化综合执法队定于2017年12月20日—2018年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指示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四方面内容:一是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电影放映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艺术品经营场所、印刷企业及出版物经营场所、音像制品经营场所等人员密集型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器械是否齐备完好、疏散通道、指示牌等是否完备有效;二是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色情低俗演出、宣扬***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元旦、春节期间农村庙会、集会、图书展销会和集市贸易中的演出等经营性演出活动是否含有禁止内容及安全隐患;四是印刷企业、出版物经营单位违规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行为,印刷企业生产车间、库房等易燃、易爆要害部门、重点区域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检查活动顾及到文化市场的各个方面,确保此次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