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表彰大会
11月30日上午,我市召开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表彰大会,全面总结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表彰先进,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以***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劳动关系持续和谐稳定,有力推进和谐阜新建设。 市长潘利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周久才主持表彰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永廷、副市长黄之峰、市政协副主席陈效良、市政府秘书长王子义参加了会议。 我市自启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以来,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建设,初步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高度重视,工会牵头运作,部门协调配合,企业和职工有序参与”的社会化维权新格局。企业、工会、政府三方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坚持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巩固和发展了三方合作、共创和谐的工作格局,全市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表彰大会上宣读了关于授予辽宁迪亚电容器有限公司等63户企业为“阜新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的决定,与会领导为受表彰的企业代表授匾。阜矿集团恒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阜新嘉隆电子有限公司的代表在大会上作经验介绍。 潘利国在会上充分肯定了全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并指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快转型振兴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构建和谐阜新的题中之义。全市上下要站在推进转型振兴和构建和谐阜新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向前发展。 潘利国指出,促进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需要全市上下抢抓机遇,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不断总结经验,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整体水平。要把握关键,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强化企业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帮助企业树立关爱职工、和谐管理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经营理念,推动企业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在尊重职工权益、保护环境、倡导诚信、扩大就业、支持公益事业和维护稳定等方面有所作为,争做合格的“企业公民”。 潘利国强调,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持续推向深入。相关职能部门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研究制定新措施、新办法,最大限度把企业吸引到创建活动中来。劳动部门要把制度建设作为重点,着力完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等各项制度,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强劳动执法监察,有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要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会组织要依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企业建会率和职工入会率,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有关部门和企业家协会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加快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同时,要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加强舆论监督,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和谐、追求和谐的浓厚氛围。 市直有关部门、行办的负责同志,各县区工会组织及受表彰的企业代表参加了表彰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