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开发区召开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组检查交办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2月28日上午,管委会主要领导组织全区21个部门和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就进一步推进高新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扎实开展,整改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全面做好4月份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督查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重大工作部署,环保网格化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开展环保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开展环保综合督查工作既是对高新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提高高新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的难得机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分别设在管委会办公室和环保分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分局局长和区办公室主任担任。具体负责高新开发区环保综合督查、协调和调度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行动、全面动员、制定工作方案,并按照要求,具体落实此项工作。 三是狠抓落实。梳理2013年至今本部门、本单位负责的各项环保工作,对存在问题要主动进行自查自纠,实实在在查、认认真真地报、扎扎实实地改,确保整改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形成备案归档。 四是统筹协作。此次督查内容系统全面,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相互配合,紧密协作,认真对照工作任务搞好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