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三举措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自3月份以来,太平区编办坚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头戏”, 以“梳理、承接、督导”三举措为抓手,全面理清行政审批清单,及时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工作。 一是仔细梳理,完善清单。对承接单位与上级对口部门签订下放行政职权事项交接书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核对省、市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已落实到对应部门,确保梳理后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不漏项少项;对我区现有的行政职权项目设立依据重新对照,确保分类无差错;协助区政府办确定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项目,为其“清单之外无审批”提供依据。 二是及时承接,整理汇总。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接收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印发了《关于报送取消和接收市下放行政职权项目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在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及时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协调,自行对照并上报处理意见。整理汇总后会同区法制办逐项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确定行政审批事项类别。 三是加强督导,运行规范。对区政府相关部门承接下放行政职权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调研,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奠定基础;以区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相关部门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责任,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扎实推进。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区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