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是做好非遗项目保护工作。首先,阜蒙县对全县非遗项目进行了全面普查,已完成普查项目721项,占阜新市 普查总数的89.6%,为全面掌握全县非遗项目情况打下了基础。其次,阜蒙县撰写并出版了《阜蒙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 丛书》第一辑国家级保护项目蒙古族乌力格尔“胡尔沁说书”、第二辑省级保护项目蒙古勒津好来宝“神韵”、第三辑 省级保护项目“蒙古勒津安代”,为非遗项目的传承留下了可查的珍贵文字资料。 二是组织好非遗项目申报工作。自启动非遗项目申报工作以来,阜蒙县严格执行申报程序,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分别达到3项、9项、15项和60项。 三是不断加强非遗项目的对外交流。积极开展非遗项目的对外交流展示展演和下基层、进社区、走乡镇展示展 演和慰问演出。2010年2月,国家级项目《阜新东蒙短调民歌》在北京参加了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调演;同 年5月,2项国家保护项目,参加了上海世博会辽宁周的展演活动;同年8月,参加了在内蒙古阿尔善盟举办的中国第七届 蒙古族服饰文化艺术节。2013年,阜蒙县阜新东蒙短调民歌等6个省级以上非遗项目成功在“十二届”全运会上展示展演 。 四是加强非遗人才队伍建设。强化非遗项目培训。阜蒙县已举办国家级项目《蒙古族乌力格尔》培训班8期,培 训学员160人次;国家级项目《阜新东蒙短调民歌》培训班7期,培训学员300余人次;项目传承人进校园传承21次,受益 学生1000余人次,这些培训的开展为非遗项目的持续传承提供了有力保障。积极支持非遗项目在民间团体的发展,并给 予资金上的支持。目前阜蒙县已有14个民间团体在传承非遗项目方面取得了可喜效果。充分调动传承人的积极性。阜蒙 县坚持为其生存、生活提供保障,如养老、生活的补贴。2012年,我县将国家级项目《蒙古族乌力格尔》2位传承人转为 全面事业单位职工,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他们在各自的乡镇文化站工作,能够安心传承项目,此项工作也开启 了非遗保护工作的先河。 五是加快县非遗展示馆建设。2012年开始投资筹建的“阜蒙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正在加快建设中,目前 非遗展示馆主体建设已基本完成,年底前有望开馆展示。该项目的建设,为非遗保护提供了高标准保护平台,也为打造 阜蒙县非遗文化品牌的目标提供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