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建设局开展加强燃气锅炉使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检查工作
var siteCode = "SHQZF";var pageId = "158***********7";var columnId = "158***********7";var objectId = "158***********1";为预防因使用燃气锅炉不当引发人员伤害事件,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和 《沈阳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安办【2019】90号)相关要求,近日,沈河区建设局牵头联合沈河区城市建设行政综合执法中心、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沈河区应急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属地街道及燃气公司对辖区内冬季使用燃气锅炉的单位进行了联合检查。检查的点位有辽宁省高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阳光百货、中国石油天然气东北销售分公司、沈阳药科大学、沈阳凯宾斯基大酒店、省国税局以及市地税局第三稽查局。以上单位均属于特种设备范畴的锅炉,重点检查了单位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保养、维护、检测、检验,与设备制造厂家或有关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协议并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责任。检查中发现阳光百货商场存在燃气进户管道裸露在外,没有专门的设备间并且周边摆放了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杂物,报警器高度不够的安全隐患;农业发展银行设备间有部分未安装防爆灯具、并有普通灯具脱落等安全隐患,责令单位立即整改。我局也将进一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使用安全。(沈河区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