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2021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杨浦区2021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系列***精神和***、***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和《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印发〈杨浦区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杨委〔2020〕73号)等要求,现就杨浦区2021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坚持党政同责,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
(一)落实党政同责。全面贯彻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切实落实《杨浦区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和重要指标。(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优化标准供给。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配合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调研、征求意见、标准咨询等相关工作。鼓励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制定并实施严于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推动优势特色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转化为上海地方标准,提升“上海标准”影响力。(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风险管理。科学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现风险监测体系覆盖食品全产业链和全供应链,开展基于电子病案的腹泻症候群监测。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哨点”管理,提高不良反应监测水平。完善风险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
(四)实施最严监管。开展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区商务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严格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公安分局)。加强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全生命周期监管,推进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和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文化旅游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严重违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高风险产品检查力度,开展疫苗接种环节的专项检查,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UDI)全域试点工作;实现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全覆盖(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
(五)严惩违法犯罪。开展“昆仑2021”行动,重点打击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持续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稽查执法和部门联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处罚到人”。(区委政法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医保局)
二、坚持风险管控,抓好食品药品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六)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完善进口冷链食品闭环管控体系,落实“三点一库”中转查验要求,落实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信息通报制度,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严密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输入风险。完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实施冷链运输服务标准,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健康防护和核酸检测要求。开展涉疫阳性物品应急处置。(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建设管理委、区公安分局、区绿化市容局)
(七)落实食品药品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对农贸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公共餐饮等重点场所加强执法检查,禁止野生动物和非法活禽交易。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和健康管理(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切实发挥疫情防控监测数据共联共享作用,全面落实零售药店“哨点”监测预警、场所与人员防护等疫情防控工作(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强化新冠疫苗、治疗药物、检测试剂、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重点疫情防控药械供应保障与质量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持续***、服务、指导本区疫情相关的疫苗、药物、诊断试剂、重要救治医疗器械的研发,助推药械研发上市进程(区卫生健康委、区科委、区商务委)。
三、坚持问题导向,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提升工程
(八)实施食用农产品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开展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重点食用农产品和农贸市场治理提升工作。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及周边环境整治,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强化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重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品种抽检力度。(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建设管理委)
(九)实施地产农产品绿色发展质量提升工程。推进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互联网+监管”,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区市场监管局)
(十)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提升工程。继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供应商检查评价、产品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完善智能化追溯体系。研究制定乳制品、肉制品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推进乳制品、肉制品质量提升。推进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区市场监管局)
(十一)实施餐饮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落实《上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开展中小学生营养膳食行动,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加强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单位食堂监管,建立工会参与监管工作机制;逐步推广营养餐厅、营养健康食堂建设(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建设管理委、区总工会)。实施网络食品经营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外卖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区市场监管局)。提升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食品安全质量,实施老年助餐保障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
(十二)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实施药品经营、药品网络销售、输注类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行动。(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
四、坚持改革创新,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现代技术水平
(十三)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配合做好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食品安全保障。(区市场监管局)
(十四)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全面实施《上海市食品工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推进早餐工程建设,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区商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化妆品监管新法规新制度,实行普通化妆品备案量化分级管理(区市场监管局)。
(十五)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处置。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加强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和能力建设,按照标准配备应急装备。(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分局)
(十六)完善食品安全现代技术支撑体系。支持开发绿色生产技术和采后保鲜绿色技术,推动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应用推广。支持食品安全研发机构、技术服务体系快速发展,推动食品安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
(十七)完善食品安全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鼓励和促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能力验证、盲样考核。(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十八)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实现信息化。(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教育局)
(十九)完善餐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加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储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推进B10生物柴油国家标准研制工作,支持生物柴油调制销售企业合理布点,加强末端市场推广应用。鼓励使用绿色环保的餐饮具和包装材料,全面实施干湿餐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区绿化市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科委、区建设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
(二十)完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推进食品安全五项网格化事件融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响应纳入“一网统管”建设。(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科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
五、坚持共治共享,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二十一)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持续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参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二)发挥社会各方作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鼓励市民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社会监督。支持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合作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舆论监督。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委)
(二十三)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落实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要求,食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60小时;普通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100%。(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活动。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建设。实施《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倡导使用公筷、公匙等良好习惯。(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六、坚持人才培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二十五)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作用。继续加强居民委员会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队伍建设,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街道)
(二十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本市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升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区市场监管局)。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和基层综合执法监管骨干队伍专业化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处级及以上干部人均培训学时数不少于110,科级及以下干部不少于90,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90;每人每年网络培训学时数不低于50(区委组织部、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