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社保局开展企业社保费减免退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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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4日发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20〕58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意见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62号),按照市社保局统一部署,南海区社保局从今年3月起,会同税务部门对用人单位2020年2月已缴纳入库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规定进行批量退费。3月底,南海区社保局副局长黄雄华和保险关系科科长陈佩霞通过佛山电视台南海频道《有话直说》节目,就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给企业代表们解疑。
截止2020年3月底,共退了3.1亿元,涉及退费单位7万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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