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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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6日发表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
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函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沪府教督办〔2018〕13号)、《***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0号)等文件要求,经自评,拟申请接受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
特此函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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