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文化执法大队加强游泳场所夏季开放期间专项执法工作
嘉定区文化执法大队以精细化管理为核心,认真推进行业专管员制度,加强对游泳场所的日常监管,紧抓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自7月夏季开放至今,大队共出动了执法检查28次(其中与体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3次),检查游泳场所92家次,立案处罚2家、责令改正2家。
以精细化管理为核心,强化基础信息工作。今年我区新增了5家游泳场所,对于新增场所,大队做到“提前介入”,通过日常排摸和体育部门抄告等方式,在场所的建设初期就前往实地了解情况,开具《事先教育告知书》,以书面形式告知场所负责人关于办证要求、经营规范等内容,并及时将信息登记到《嘉定区游泳场所名单》中,以便后期***复查。
大队行业专管员定期与区体育局联系,及时掌握新增场所的办证进度,原有场所的审证、变更的情况。坚持“一户一档”的原则,建立新增场所《基础档案信息表》,以及根据原有场所的改造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更新,确保执法档案管理的及时性、有效性。
以行业自律管理为导向,开展宣传培训工作。目前我区游泳场所中会所类场所过半数,针对会所类的游泳场所普遍存在的经营管理意识差、人员配备不齐全等问题,夏季开放期间大队以此类场所为监管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培养行业自律管理的意识,下定决心“补短板”。
一是注重夏季开放前的工作指导。大队会同区体育、卫生、公安部门召开了游泳场所夏季开放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围绕夏季开放工作,对救生员上岗、救生器材、监控设 施、开放日志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场所提高安全意识,管理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好“人员、卫生、财产”三个安全。二是树立典型示范场所。推选了迎园会所、华润中央公园两家游泳池作为代表进行经验交流,并邀请其他游泳池的池主任实地参观学习。两家示范性场所秉持着“诚信、执行”的原则,从公司领导认真重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强化硬件和软件设施等方面,实现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引导场所开展自查自纠,下发了《游泳场所开放工作日记》,要求各游泳场所每日填写泳池情况,每周进行一次自我总结。
以场所人员安全为目标,突出检查工作重点。大队认真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一是针对夏季开放期间泳客人数增多的情况,大队确保每周至少3次的检查频次,并增加双休日、夜间检查的次数,保证游泳场所的全覆盖。执法人员坚持把安全放在首位,重点检查救生员的持证上岗、救生设备的配置、监控录像记录等问题,向场所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落实好池主任、救生员的岗位职责,重点注意救生员换班期间、游泳关闭开放前等容易懈怠的时间段,坚决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期间对2家拒不整改的场所予以了立案处罚。
二是建立健全违规场所诫勉谈话制度。立案处罚只是手段,关键在于游泳池能够树立起规范经营的意识,为此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对屡次发生违规行为的场所,尤其是连锁经营企业,在责令 改正、立案处罚之外,特责令其管理者或实际经营者前来大队进行诫勉谈话,向其强调泳池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只有上层开始重视,才能真正做到“安全责任层层落 实、服务意识步步到位”。
来源:《嘉定报》 通讯员 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