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桥镇华庄村调整村民福利标准百岁老人每年可获10万元奖励
让村民充分享受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日前,江桥镇华庄村再度提高村民福利,将设立多年的“精神文明奖”从原来的每年平均2000元/人上调至4000元/人;同时对60周岁以上老年村民做了倾斜:80周岁以上每年可获6000元/人,90周岁以上可获1.2万元/人,百岁老人可获10万元/人的奖励。
华庄村共有村民374户,人口1470人。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全村经营性集体固定资产已超过3亿,村集体平均可支配收入可超2000余万元。依仗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华庄村不断增进村民福利,与全镇其他农村居民同样享受镇保、社保、医疗待遇之外,华庄村民还享受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带来的多项福利待遇。
根据最近公示的华庄村福利调整方案显示:整个调整的内容分为精神文明奖、大病补助、亡故补助、节日补助。精神文明奖是华庄村1400余村民人人可享的福利,该奖规定凡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的村民,其奖励将从原来的2000元每年调整至4000元每年,80周岁以上6000元每年,90周岁1.2万元每年,如100岁将给予10万元每年奖励。在大病补助方面,此次调整规定,以往一年度总计花费1—10万元的,村里将从补助10%调整至补助40%,以往花费10—20万元的将从补助20%调整至补助55%,原来花费20—30万元的将从补助30%调整至补助70%,原来花费30—40万元的将从补助40%调整至补助85%,以往花费40—50万元的将从补助50%调整至补助100%。此外,村民年老亡故补助将从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2万元,村民如遇***症或其他意外事故亡故的分别从1000元、5000元提高到4万元和8万元。
来源:江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