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围绕四个重点扎实推进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全会和区“两会”精神,紧跟形势、科学谋划,围绕四个“重点”,努力实现新一年工作良好开局。
紧抓重点工作,着力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聚焦本区就业形势,优化促进就业政策,确保全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2.93万人以内。积极发挥创建上海市创业型城区效应,持续优化本区创业环境,深入“三区”,即:园区、校区和社区开展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完善本区三级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不断优化中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和运行机制,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开展主题就业援助月活动、“双特”(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进入本市部分特定行业就业,给予“双特”专项就业补贴。)政策宣传、启航计划等活动,重点援助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积极引导青年大学生创业。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按时安置率达100%。
服务重点产业,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编制区“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梳理完善《宝山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1+9”产业政策中人才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宝山区优秀人才租房资助等重点人才工作项目。积极支持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宝山园的建设以及宝山工业园区与金桥集团合作等重大项目,研究探索重点功能区域人才工作管理机制,实现重点产业领域人才集聚。
聚焦重点人群,切实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参保覆盖面。稳步提升本区城乡居保及征地养老人员养老待遇水平,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元。推进顾村泰和水厂二期、生态工程等市、区重大工程征地项目的落实保障工作。推进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医养结合、居保大病保障等惠民政策。加强对大居社区新建医保服务窗口的指导服务,扩大推行医保服务一口式受理窗口,增设3-4个综合受理窗口。
研究重点问题,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针对关系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活动,开设仲裁办案网上预约申请平台。健全区级、街镇(行业)、企业(村居)三级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体系。认真做好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相关工作。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的发生。针对群众信访问题,实施“三家工作法”,即:把“人民群众当家人、群众来信当家书、群众诉求当家事”,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