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组织开展统计法大检查抽查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国统字[2010]38号)精神,根据上海市统计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宝山区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国家统计局宝山调查队四部门的领导与业务骨干与街镇、园区抽调的业务骨干人员一起组成三个抽查小组于7月22日对杨行镇、顾村镇、城市工业园区的统计工作及其所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企业的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查。抽查小组分成综合组、工业组、商业组及建筑房产组,抽查时间集中一天。
抽查情况反映:两个镇和城市工业园区都设有统计站,统计站人员稳定,开展统计工作所需的经费和设备都有组织保障;不存在有关负责人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存在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情况,也未发现有关负责人对本地区、本单位有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情况;不存在未经法定程序审批、擅自开展统计调查的情况;镇和园区根据“五五”普法的规划有序地开展了统计法制宣传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国家、市、区部署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同时都能比较全面地为本单位领导做好各类信息咨询服务,根据统计方法制度指导各类企业开展统计工作等。企业统计数据质量准确可信,未发现违反统计法的事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企业统计人员调动频繁的情况,区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统计行为,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