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置上海复通经济金融专修学院的批复
杨教〔2012〕42号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关于同意设置上海复通经济金融专修学院的批复
上海通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11年11月申请举办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经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对学院进行设置评估后,认为基本符合设置条件。现经我局审定,同意设置上海复通经济金融专修学院。办学层次:高等及以下非学历教育;办学类型:职技类;办学形式:业余制,面授。
希望你们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教委终〔2009〕2号)精神,依法治校,规范办学,服务社会,培养人才。
颁发许可证编号为:
学 校 名 称 负责人 许可证编号
上海复通经济金融专修学院 严法善 131***********1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民办机构 设置 批复
抄送:杨浦区民政局
杨浦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