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困难人员可在家门口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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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5日发表
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报道:为保障公民享受公正、平等的司法保护,对经济困难或特别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法律服务费用提供法律援助,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2004年底在130个居(村)委会(含长兴乡、横沙乡)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成为全市首家构筑区(县)、街(镇)、居(村)委会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的区(县)。近期,又有246个居(村)委会法律援助工作点挂牌,标志着全区361个居(村)委会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都可在家门口申请法律援助,无偿得到法律援助服务。
(冯桂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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