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取号:JA1003000--2010-015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标题: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号: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成文日期:2010-04-08发布日期:201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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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0年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2010年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八日
2010年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2010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0年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宗旨,按照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要求,稳妥有序地推进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目标
围绕“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服务世博盛会,立足区域实际,以拓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核心,继续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重要事项的公开;以全面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制度为保障,重点完善主动公开分类标准,加大历史文件梳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以逐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为支撑,着力***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难题,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进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和财政转移支付为重点,依法有序地推进预算公开。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决算情况表。主动公开预算月(季)度执行情况、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积极探索公开部门预算信息的有效方式。扩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范围,主动公开部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专项资金及其使用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和资金分配结果。(区财政局、区有关部门)
(二)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以进一步健全审计公开制度,优化审计公开形式,逐步扩大审计结果公告的范围为重点,以公开促整改,依法渐进地推进审计公开。公开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完善审计整改报告、督查、结果通报和公告等制度。与预算、专项资金公开同步做好社会公共资金的审计结果公开。逐步公开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区审计局)
(三)探索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遵循“积极推进,稳妥实施,***及特殊企业暂缓”的原则,逐步增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透明度。(区国资委)
(四)大力推进项目、规划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和监管等各个环节和全过程。主动公开年度政府实事项目及进展情况,定期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主动公开年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指标),公开项目名称、类别、投资金额和效益预测等信息,探索公开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监督情况,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效益。依法及时公开各类规划,做好专项规划公开工作。(区发改委、区规土局、区有关部门)
(五)继续加强政策公开及解读服务。以旧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政策公开为重点,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充分尊重民意、听取民意。通过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服务,使公众全面、准确理解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公众对政策公开及执行的反馈信息收集,为推进政策实施和完善政策提供依据。(区各有关部门)
(六)做好世博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做好与世博相关的社会管理、公共交通、游客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类、应急服务类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在供水、供电、供气、教育、卫生、环保、计划生育、交通等8个行业全面推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结合行业管理规范,公开目录编制,做好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结果和监督渠道等内容的公开。探索推进法人登记类、资质类、信用类和监管类信息在政府部门共享,逐步扩大相关信息向社会有序开放。(区各有关部门)
(七)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结合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指导性意见,推动本区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及时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职责、执法事项及执法程序等调整或变更情况。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卫生、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领域中,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环境质量的处罚信息。积极稳妥探索相关处罚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结合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行政审批过程及结果的网上公开。(区府办、区府法制办、区有关部门)
(八)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建设。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拟订主动公开信息的分类标准,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继续提升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集中查阅点的管理服务水平,畅通现有公开渠道,探索贴近公众需要的公开方式,完善公开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区府办、区信息委、区档案局、区有关部门)
(九)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工作。进一步适应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完善月报表统计、目录编制和移送等基础性工作制度,充实工作人员,分层次、分类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按照“由近及远、侧重热点”的原则,加大历史文件梳理力度,严格执行向档案馆移交政府信息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评议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部门绩效考核的力度。(区府办、区信息委、区档案局、区监察局、区有关部门)
(十)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有效的公开服务。推进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处理系统的应用,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规程,规范受理、审查、处理及答复等程序和环节,继续加强保密审查、协调会商机制,促进相关工作信息共享,提高答复质量。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听取公众意见建议,针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热点和焦点,研究加强有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和公开方式。积极妥善做好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建立依申请公开情况反馈和调整改进机制。(区各有关部门)
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抓紧研究细化本部门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稳妥有效地推进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