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15日对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5日我局对《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电机、机修设备升级改造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51-5***8874
通讯地址:尖草坪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邮编:03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电机、机修设备升级改造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尖草坪街2号 | 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 山西华领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草坪审管投〔2023〕13号 | 2023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