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工质发〔2019〕8号平乐县工商质监局关于转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有关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平乐县工商质监局
平乐县工商质监局关于转发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有关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工商质监所:
现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办发〔2019〕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前部署,采取措施,按时间节点积极稳妥推进年报公示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企业年报目标任务(详见***2),确保各阶段企业年报率稳定在较高水平;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二、加大宣传指导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应结合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督促各类市场主体自觉年报。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窗口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各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向办理业务的市场主体发放《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告知书》(见***3),尽可能把年报公示要求逐户告知各类市场主体。
三、加强年报工作督导考核。县局将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工商局的要求,将各所企业年报工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并继续实行年报进展情况通报制度。
四、请各单位分别于2019年3月29日、7月16日前将2018年度年报总结报县局企个股。
各单位在年报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县局企个股。联系人:林兰、朱映錄。
***:1.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2.企业年报工作进度安排表
3.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告知书
2019年1月31日
***1
桂市监办发〔2019〕6号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
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商局,原自治区工商局注册分局、机场分局、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局:
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8〕24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完善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年报公示工作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年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主动争取支持。要加强与人社、统计、海关、行政审批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告知市场主体年报情况,督促指导市场主体依法年报。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完善长效机制,落实工作进度和责任分工,及时分析研判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年报公示工作有序开展。
二、依法净化市场环境,清理长期未经营市场主体
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要求,依法做好长期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切实加强与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协同合作,依法做好长期未经营企业强制退出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清理工作,通过清理,降低年报企业虚数,积极净化市场环境。
三、加强宣传指导力度,提升市场主体年报主动性
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针对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企业依法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以未年报企业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进而受到相关强有力信用约束(如:银行贷款、政府招投标等)为案例,加强社会宣传,发挥警示作用,督促市场主体自觉依法按时年报。
四、强化年报工作督导考核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实行年报通报制度,适时采取适当方式向各地政府通报各市年报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完善年报通报督查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将年报公示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指标。2018年度年报结束后,请各设区市工商局于2019年7月20日前将年报总结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地在企业年报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张祥勇、葛耀豪。联系电话:5531221。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印发
***2
企业年报工作进度安排表
时间节点 | 企业年报率目标任务 |
3月20日 | 30% |
4月20日 | 50% |
5月20日 | 70% |
6月20日 | 90% |
***3
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告知书
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凡于2018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各类市场主体,请按以下提示报送2018年年度报告:
各类市场主体应当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2018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方式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网址:http://www.gxqyxygs.gov.cn/nb/)直接进行年报填写;方式二:通过广西红盾网(网址:http://www.gxhd.gov.cn)链接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进行年报填写;方式三:关注“广西工商”或 “桂林工商”微信公众号进行手机年报填写。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决定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二、各类市场主体发现其公示的2018年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更正应当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内容同时公示。
三、各类市场主体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以及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禁入。
四、企业未按期报送年报并公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未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报咨询电话:
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质监窗口 7895327,
城区工商质监所 7882957,二塘工商质监所7622105,
沙子工商质监所 7683106,张家工商质监所 7724106,
同安工商质监所 7695106.
需要咨询有关社保事项的咨询电话是:7882439、7882327。
需要咨询有关统计事项的咨询电话是:7882249.
平乐县工商质监局
2019年1月